吃完晚饭,水月痕等到蜻蜓收拾妥当,开口道,“走吧,”
这突然的话让蜻蜓很是惊讶。
“去哪儿?”
“去城内转转,你总不能让我干待在这儿想办法来给你变出银子来吧。有人的地方就总会有生意的,我们的本金虽然不多,但是能够做到的东西还是有很多的,我们先出去看看,什么是现在最适合的。”
听完水月痕的解释,蜻蜓也有些明白了。
“那好吧。我,我需不需要换一下衣服啊?”蜻蜓擦了擦刚才洗涮餐具的手,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声音略微有些闷。
每个女孩子都对衣服饰品有着天生的爱好,蜻蜓也不例外,可是看着自己身上紫色的衣服她略微有些郁闷,虽然经过了一夜这件衣服的袖子还有地方的雨水痕迹已经很淡,可是如果仔细看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自己这样出去会不会对水月痕的“生意”有所影响?
水月痕挑挑眉,看了看蜻蜓的衣服他开口问道,“不用换了,你其他的衣服大概也只是这样的吧。我们出去买。”
这件衣服虽然质地不算太差,但是也只是在平民大众中质量稍好一丁点而已,而且这也是蜻蜓唯一的一件拿得出手的衣服,不然她也不会穿着这件衣服出去接活儿了,毕竟能够买得起她昨天驯服的那匹马的人,如果自己穿着打着补丁的破衣人家肯定是不会信的。
“哦,好吧。”
因为只有一匹马,而且蜻蜓也需要把这匹马送还给左街的张员外,所以二人只能共乘一骑,二人都稍微有些尴尬,更何况水月痕还是坐在后面的那个。这样一来这一路上二人谁都没有开口说话,直到城门口下马的时候才有些好转。
“那,等下我先去到张员外家,把马送还回去,顺便也领些赏金。等下我们再去找好吧。”
“恩,可以。”水月痕本来就没什么事儿,自然也不反对。
这张员外算是蜻蜓的老主顾了,这张员外有一大爱好,那就是马,他喜欢马已经喜欢到了一种疯魔的地步,越是烈性的他越喜欢,可是性子太烈的他自己驯养不过来,只能寻找外援,而马术不错的蜻蜓机缘巧合的就得到了这样的差事,
一次驯马的佣金不算很多,但也不少,至少比她在这儿看农田要多很多,看农田一个季度也才一两银子而且这还是在朱婶儿没有克扣的情况下。而驯马的佣金一次就能够有五两银子,但是这活一年到头也不一定有一个,这次驯马也是她在这三年里接到的第二个活儿。